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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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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就在犹豫与权衡利弊中迅速飞逝着,消息终于还是捂不住了,家族中的不少人都隐约知道了内情。此时,距离事发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天。

数千年来,吸血鬼都是以吸食人类鲜血为生的天敌。一个毫无自保能力的人类少女被抓到了龙潭虎穴中快一个月了,稍有理智的人,都不会相信她还能活着回来,恐怕早就让吸血鬼吃得皮肉都不剩了吧。

结果,在几天前的清晨,家族中的一个猎人与乔治管家早起巡逻时,竟然在中心十字街的蔷薇藤架下发现了一个昏迷的东方面孔的黑发女孩。

拨开头发一看,乔治管家震惊地认出了她就是失踪了一个月的大小姐,连忙把人救了回家。

回到家后,叶淼仍在昏迷。安德鲁立即请来了医生,还让女佣为叶淼更衣时检查一下她的身体,好在,没发现被捆绑、虐待所造成的淤青或伤痕。相反,这副身体,还被养得骨肉匀称,面色红润。

若不是知道她被吸血鬼绑走了,看到此情此景,女佣们估计会以为,这一个月,小姐是被请去哪儿作客,还过得非常滋润了。

那场宣告继承人回归的盛大晚宴之后,叶淼只在最后短暂地露了几分钟的面。但效果已经有了。欧洲几乎所有的猎人家族都知道了克里斯蒂安家族拥有了新的继承人。安德鲁及其背后的势力人心重新稳固了起来,眼前的危机总算是解决了。

没人知道这位年轻美丽、未经雕琢的大小姐资质如何,是否撑得起一个猎人家族的未来。

这个问题的答案,恐怕也只能交由时间来回答。

对于处于漩涡中心的叶淼而言,这些风波反而传不到她的耳边。回到托伦斯塔已经一周了,大概与吸血鬼为伍久了,她居然有点不太习惯这儿的生活。

早上睡得迷迷糊糊时,会下意识地去寻找身边那具冷冰冰的躯体,但只是摸了个空。睁开眼睛时,看到陌生的天花板和房间格局,揉眼睛怔了一会儿,才会反应过来,这里已经不是贝利尔的古堡了,自然,也不会一睁眼就见到他了。

白天时,在庄园的走廊总能见到来来往往的人,哪像那些畏光的吸血鬼,只要太阳不下山,整座古堡就是空荡荡的。夜晚洗完澡在阳台远眺时,熟悉的葱郁森林和宝蓝湖泊的景致也变成了陌生的荒山。

平日的时间也不再由自己自由支配。在身体恢复以后,她的日程就被安排得满满当当的,被密集的课程填满了。

据说,她那位素未谋面、同父异母的哥哥,一出生就被视作家族的继承人,被各方势力耗费心血地培养长大。若说他是名贵花园里的植物,那么叶淼就是野生的小草,已经落下了十几年的进度了,不管是社交礼仪、关于血族的理论知识还是战斗技术,都得从零基础拾起,安德鲁肯定也恨不得将她的进度调得越快越好,有点儿揠苗助长的意思了。

有别的事情分散自己注意力时还好,到了深夜,独自待在房间时,她总会缩成一团,难以自控地回忆起在古堡的每个晚上,脖子被獠牙刺入、被血族搂着餍足吸血时的滋味。

那是一种身体与心灵双重的瘾,难以戒掉,如影随形。只要尝试过一次,就是堕落的开始,再也无法忘记那种快乐。或许终其一生,都不会再有吸血鬼咬她,但那日日夜夜的隐秘亲昵的回忆,将会永远活在她的心底。就像狡猾的小虫子,会冷不丁时冒出来咬她一口,让人像瘾君子一样,浑身又麻又痒,却又无可奈何,更添焦躁。

如此看来,还是忙一点好。起码一上床就会睡着,没有余力想东想西。

“……明早开始,便是第一次的礼仪课程,由我亲自来教导您。下午开始便是理论课,由乔治管家负责。这是明后两天的详细课程安排,赫墨拉小姐,您有什么异议吗?”中年的女仆读完了记事本里的日程安排,没等到回应,有些奇怪地抬眼,又问了一声:“赫墨拉小姐?”

叶淼有点走神,闻言,倏然一惊,有点歉意地笑笑:“我知道了,就按你安排的来吧。”

来到这里后,安德鲁看不惯她妈妈为她取的无比拗口的中文名,便给她取了一个新的正式的名字——赫墨拉。

不过,在私底下,叶淼还是更喜欢自己的本名。由于还没习惯,在被人叫到新名字时,她都会慢半拍才对号入座。

眼前的中年女仆名叫缇娜,与乔治一里一外,是负责管理家族内务的总管。相处几日,缇娜就发现,这位新来的大小姐身上并没有同龄的贵族小姐那些难伺候的小毛病,性格谦逊、温和又安静。即使夫人对大小姐的嫌恶已经写在了脸上,以缇娜为首的一群仆人对她的印象却都很好。

闻言,缇娜理解地笑了笑,安慰道:“您不用紧张,如果有什么需要,都可以随时跟我或者乔治管家提出。”

叶淼再一次点了点头。

缇娜眼尖,直觉小姐没什么精神,便善解人意地建议道:“小姐,您来到托伦斯塔好几天了,一直都在庄园里待着,应该还没看过我们的城市吧?明天就要开始上课,之后,您会变得非常忙碌,可能近段时间都没空出去逛了。今天的天气这么好,难得出了太阳,您可以出去逛逛,散散心。城里有很多年轻小姐会喜欢的小玩意儿。等学完了礼仪课程后,您还可以去参加其她贵族小姐的聚会。”

反正也闲着,也许真的该出去走走,放松一下心情。

叶淼笑了笑,承了她的好意:“好啊。”

缇娜为她备好了马车,送她到市中心。

来到了熙熙攘攘的城中心,那股熟悉的市井热闹气息与她成长的环境非常相似,充满了亲切感,叶淼的心情也好了起来,立刻跟同行人表示自己要下马车步行。

这儿可没有什么“贵小姐不许抛头露面”的讲究。如今光天化日太阳猛烈,还有几个猎人跟随,也不怕再遇上那天晚上的事了,所以叶淼未被阻挠,顺利地下了马车,钻入了人潮之中。

托伦斯塔历史悠久,曾经是b国史上三个王朝的首都。它有一个闻名世界的外号,叫做雾城。一年四季,天气都湿润阴郁,白雾困城,目之所及,都好像蒙上了一层细沙,能见到太阳的日子少之又少,所以,托伦斯塔也是欧洲中最多血族聚集的一个城市——这里的一切都太符合血族的喜好了。

今天倒真的是个难得的晴好天气,晒得雾都彻底消散了。叶淼闲逛到了最繁华的中心十字街,经过街角的那座蔷薇藤架时,不由驻足。

几天前,格尔特就是在这个地方将她放下的。她都还没问清楚贝利尔突然放她自由的原因,就被格尔特弄晕了。

唉,明明一直想要自由的是她,可突然被不打招呼地送走了,她居然会不合时宜地浮现出一种被突然抛弃了的感觉……枉她还以为自己和贝利尔至少也算是朋友了。以后都没什么机会见面了,结果他却连再见也不说一句……未免也太无情了。

反倒没忘记在临别前咬她一口!

身旁的猎人都知道叶淼是在这儿被救回家的,见她表情有点儿扭曲,以为她重游旧地,心有戚戚,便安慰了她几句。

叶淼摇了摇头,打起精神,沿着河堤往前走。

游船穿过石桥时会发出“呜呜”的鸣笛声,叶淼捂着单边耳朵,好奇地打量着吉普赛人制作的手工饰品。克里斯蒂安家族有的是钱,所以,衣服、饰品、书籍、香薰……都不需要在外面买,家里提供的比外面的要上档次多了。不过,这些小摊档的手工耳饰虽然一看就廉价,但都做得挺精致的。

一个随从投其所好,笑眯眯道:“小姐,在前面就有一座吉普赛人开的露天音乐餐厅,在托伦斯塔很有名,您可以去尝尝。”

叶淼被她勾起了好奇心,便决定午餐在那儿解决了。那家餐馆位于一个码头旁边,就在一行人经过河岸时,忽然听见了水边传来了一片慌乱的惊叫声。

“落水了!有人落水了!”

“什么人?怎么回事?”

“好像是个流浪汉……谁让他不长眼,我们的船刚泊过来,他不知死活站在岸边,才会被不小心推了下去的。”

“唉,别说了,快去把人救上来啊,他要沉下去了!”

叶淼跑到了岸边,扶着栏杆一看,果然看见了浪涛中有人在浮沉,倒抽一口气。

她身旁的一个水性好的猎人说了句“我去救人”,便解下了衣服,毫不犹豫地跳进了湍急的河流中,游到了落水者的身边。

那家伙好像已经呛水昏迷了,几乎没有挣扎,就猎人被拖近了岸边,救上来了。

叶淼急忙钻过了围观的人群里,看见自己的随从没事,松了口气,这才看向了落水的流浪汉,忽然一怔。

这个落水者,与她想象中的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头发被头油粘成了一股股的中年流浪汉很不一样。从那单薄的身材,挽起的袖口露出的白皙的手臂,以及滴着水的干净柔软的黑发,都能看出他的实际年龄并不大,应该只是个少年而已。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那身形似乎有点儿眼熟……

就在这时,她的随从将这少年翻了过来,露出了正脸。

看清了眼前这张苍白漂亮却极为熟悉的脸庞,叶淼的心脏瞬间被重重地锤击了一下。

这个人是……

这个人是——洛特!

是那个和贝利尔长得很像,与她同病相怜的人类。是在一个月前,就被消除了记忆并释放了的洛特。

若说当时的她还有一点儿怀疑贝利尔的话,那么现在就足以说明贝利尔没有撒谎了,他真的放走了洛特。

问题是,洛特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还弄得这么狼狈……他不是贵族少爷吗?怎么没有回家?

就在这时,洛特忽然皱眉,辛苦地咳了几声,呕出了清水,虚弱地睁开了眼睛。

叶淼顾不上旁观者惊异的目光,连滚带爬地扑了过去,握住了他的手:“洛特,你没事吧。”

仿佛见到了刺眼的阳光,洛特狭长的眼微微眯起,看了她一会儿,流露出一丝茫然,声音有点儿沙哑:“……洛特……是在,叫我吗?”

“当然了。”叶淼噎了噎,突然想到了一个很荒谬的可能:“你怎么了,你不会是忘了自己的名字吧?”

“嗯……”洛特气息微弱,疲惫地闭上了眼睛,又晕了。

遇到了落水的故人,叶淼哪里还有心情在外闲逛,在随从的帮助下,他们将洛特带回了克里斯蒂安家,请来了医生。

好在,洛特的身体没什么大碍,很快就醒了。只不过,他的记忆好像出现了断层,几乎完全忘记了从前的事。

叶淼坐在了床边的凳子上,担忧道:“你知道这里是托伦斯塔吗?”

“这里是……托伦斯塔?”洛特头疼地揉了揉眉心,低声道:“我不记得了。记忆一直模模糊糊的。”

“那你的家人呢?还记得自己的家人是谁,长什么样子吗?”

洛特看向她,目光纯澈而信任,再一次摇了摇头。

叶淼的眉毛拧了起来。

没有比这更糟糕的情况了。

和洛特在古堡“相依为命”的时候,她猜测他是贵族的少爷,却从未询问过他姓什么。

光是托伦斯塔,就有数以千计的王爵勋贵家族,一个个家族地来翻找,根本就不现实。

而且,记得洛特说过,他有个坏蛋舅舅。当时,他似乎还含糊地提过,自己之所以会落到那个田地,就是被舅舅所害。现在他还失忆了。万一他那个坏舅舅发现自己没能斩草除根,想要趁着洛特失忆时对他不利,洛特根本没有反抗之力。那么,她岂不是成了送羊入虎口的帮凶?

绝对不能把手无缚鸡之力的洛特送回去。

“不过……”洛特歪头凝视着她,有些困惑地柔声道:“虽然很多事都不记得了,可是,我好像记得你。”

叶淼惊讶地抬眼:“我?”

“嗯,忘了是什么时候、在哪里了,但那个时刻,我好像很难受,而你一直握着我的手,在跟我说话。你的声音,我绝对不会认错的。”洛特的手从被子里伸了出来,悄无声息地潜到了她的手边,拉住了她的手指。

洛特居然还记得萍水相逢的她,这一刻,叶淼内心的感动难以言喻。

洛特落寞地垂眼:“在流浪的时候,我的记忆是一片空白,记不起谁需要我,更不知道同伴在哪里……看到你,才觉得有点安心。我哪里都不想去了,可以让我留在这里吗?”

叶淼既感动又心疼,反握住了他的手:“当然了,你就留在这里吧,想起了以前的事再做打算。”

贴身侍女也听出了床上陌生的漂亮少年是小姐以前的友人,方才也是看他看得目不转睛的。可收留他就是另一回事了。夫人那么不喜欢小姐,平时总喜欢借着一丁点小事就找茬,发脾气,小姐都尽量避着她走。若是知道了未婚的小姐突然带了个陌生男人回家,夫人肯定会借机冷嘲热讽,小事闹大。

侍女小声提醒道:“小姐,要是夫人知道了,您会有麻烦的。”

叶淼已经下决心要护着洛特了,不爽地脱口道:“什么话,难道我连挑选自己的贴身仆人的权利也没有吗?”

侍女惊讶道:“小姐,您要让他以仆人的身份留下来吗?”

若是以这个身份留下,夫人应该也没法说什么了。

叶淼犹豫了一下,点点头,看向洛特:“那个,洛特,我家的情况有点复杂……你以后就作为我的贴身仆人留下来,可以么?”

洛特以前可是个养尊处优的少爷,让他做自己的仆人,真的有点委屈他。但在这个家里,她没什么话语权,这也是唯一的办法了。

“没关系啊。”洛特弯唇,满足地笑了起来:“只要能留在你身边,我不管做什么都行。”

作者有话要说: 【脑洞小剧场】

贝利尔:宝贝,你自己说和人类谈恋爱才没有顾虑。

三水子:……

贝利尔:你想要的样子我都有。:p

三水子:…………

贝利尔:满意你所看到的吗?(总裁脸.jpg)

三水子:什么鬼啊啊啊啊!你以为自己是百变小贝吗?!(╯=益=)╯︵┻━┻

——

解答评论区妹子们的疑问:

【1】吸血鬼不同种族的名字和特性是作者编的吗?

当然不是啦!它们的名字及特性,都来自于传说。(⊙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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