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最苦不过相思
黎绯绯很漂亮,清丽的大眼睛,小巧的鼻子,水晶般的肌肤,纤细高挑的身材,总带着明媚的笑容。从初中开始她便收到各种男生写的情书、送的小礼物。但她对情事并不开窍,反而愿意专注于帮助弱小。
她也幻想过爱情,却还不知道什么是爱情,直到遇到庄晟天后,开始绵长煎熬的思念,开始毫无希望的期待,她终于体会到什么是相思,什么是一见钟情。
黎绯绯在学校的荣誉室里看到了他的辉煌历程。
庄晟天,他确实称得上名校内最叱咤风云的人物!他是在国内堪称文学泰斗、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庄氏夫妇的儿子,十五岁考上这所名牌大学,二十二岁作为经济学的高才博士生毕业,留过学,期间攻读过许多学科,包括经济、法律、金融、电子等,拥有多种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参加过各种国际性的比赛、论坛,发表过世界闻名的论文,是全能型的天才。看着他的履历,黎绯绯更觉得他只是她的梦想,遥不可及、不可亵渎的梦想。
自从知道了他,便好像天天都能听到他的名字。
“听说我们的天才美男庄晟天在W市自己创业了!”
“那是国际性的一线大都市呢,很繁华,但是竞争压力也很大。他自己创业岂不是很辛苦?”
“他智商那么高,肯定没问题的!我原本以为他会出国发展呢。”
“他还没有女朋友吧?那不就是真正的钻石男了!把他追到手就好了,高富帅啊!”
“算了吧,他眼光很高的!我们的校花够漂亮吧,从第一次见面就开始倒追他,追了四年,他连正眼都没看过几眼。”
“对啊,校花马上就毕业了,听说她也准备去W市。真是穷追不舍啊!”……
食堂里,坐在邻桌的女生七嘴八舌地说着八卦,黎绯绯像兔子一样竖着耳朵听,把有关他的一字一句收集起来。
耀眼的他肯定有很多女孩喜欢、爱慕,只是,像校花那样妩媚性感的女人都不能让他看一眼,这么不起眼的她又怎么让人记得住呢?她叹息着。她想要忘记,可是每晚的梦里都会有他,让她欲罢不能,越陷越深……
终于,黎绯绯不知从哪找来的勇气,生平第一次做了让自己都觉得疯狂的事。到了假期,她并没有像同学那样回家,而是对父母说要打工、锻炼自己,然后只身去了W市。她与别人合租着简陋的房子,凭着出类拔萃的外语水平做兼职翻译和文案工作。
虽然他只是跟她说了寥寥几句话,虽然对于他她一无所知,虽然她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她,她依然站在这个城市里,只为等待见到他的一丝渺茫机会,只为感受和他生活在一片天空下的小满足。
两个月假期很快结束,除了在当地的报纸和电视上看到过他的身影,黎绯绯并无所获。她仔细地收集着关于他的一切,闲暇时徘徊在他工作地点附近。她不敢打扰他,不想成为他眼中“穷追不舍”的女人,又渴望见到他,渴望一次“巧遇”。
然而有一次,也只有那么一次,她远远地看见了他。他被很多人簇拥着走出写字大楼,距离很远,她还是一眼认出了他。
他穿着简单的白衬衣,浅色的休闲裤,在人群中那么挺拔又闪耀。他和周围的人交谈着,又拿出手机说着什么,很忙碌的样子。过了一会,他抬起头张望,像在找什么。他的眼神转了过来。
黎绯绯下意识地背过身去,她不想让他看见自己孤零零站在树下眺望,卑微的样子。等她鼓起勇气转过身时,那群人已经散了,她只看见他上车离去的背影。
这样也就满足了!他不是遥不可及的梦吗,远远看着就好。慢慢地会好起来的,慢慢地会忘记的……黎绯绯不停地告诉自己。可到了第二个假期、第三个假期,她还是不自觉地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开始又一轮的守望和期盼。
“绯绯啊,等你毕业了干脆直接来我这上班好了。你做事勤快,能力又强,做了正式员工升职很快的!”广告部的经理很欣赏这个假期打工做兼职的小文案,乖巧又能干,现在这种扎实认真的年轻人不多了。
黎绯绯笑了笑,暗自伤神。她不会选择留在这个城市的,她只是利用无知的青春在疯狂地追逐一场梦。梦总有醒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