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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失之东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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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三点,江百丽小心翼翼地扭动门把手,蹑手蹑脚地走进门,看到洛枳抱膝坐在下铺的床上,随身听屏幕闪着光芒,照亮了她的脸庞。

“还不睡?”

“你去哪儿了?”洛枳的声音完全没有睡意,“我打你的手机,你一直关机。”

百丽不好意思地笑,然后慢吞吞地说:“手机没电了。我……和一个新认识的朋友一起出去玩了。”

“新认识的朋友?玩到凌晨三点?”洛枳干脆关掉了随身听:“你疯了吧?!”

“真的……很投缘。”

“男生吧?”

“是男的……不是男生。”

“……大……叔?”

“也不是大叔……他今年三十一岁了……他不是坏人。”

最后一句话让洛枳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尽管她知道百丽看不到。

“下次这种事情小心点儿,你真以为自己小白护体天下无敌啊。”

百丽咯咯地笑起来:“洛枳,你越来越话多了。你是担心我才一直等到现在的吗?”

洛枳的嘴角弯起来,声音还是平板的:“我失眠,跟你没关系。快睡觉吧。”

百丽洗漱换衣服,折腾了半天终于爬到床上。洛枳没有猜错,江百丽有了桃花,一定不可能安分睡着。她在上铺挺尸五分钟,突然一个翻身,对下铺的洛枳小声说:“你睡了没?”

“要自八就赶快。”

百丽傻乎乎地笑起来:“你知道吗?其实他是……他是学校今年的赞助商。刚刚也参加那个酒会来着。”

“哦,那是看到你脑袋上面的圣母光圈,然后注意到你了?”

“别胡扯。我们没有提今天晚上的事情,我觉得他应该没看到我和他们……”

“他姓顾吧?”洛枳毫不迟疑地打断她。

那么恭喜你,你的圣母光辉他从头沐浴到尾。她最终还是忍着没说。

“我真没想到,他后来和你……这男人有宗教情结吗?”

洛枳很努力地想要让自己的语气平静点儿—本来男人在会场上锲而不舍地跟她搭讪已经不可思议了,现在居然又看上了江百丽—她居然真的和江百丽成了双胞胎姐妹花?

实在非常伤自尊。

“你认识他?!”百丽激动地拍着栏杆。

“你先别管,你跟我说,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江百丽轻轻地躺回到床上,许久没说话,只是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靠。洛枳在心里默默地说。

“如果没有他,我的鼻涕就要冻成冰锥了。” 江百丽的开场白足以说明,她之前的犹豫不决并非做作,实在是出于少女的羞涩。

江百丽正在小路上默默地走,边走边怨念为什么没有带包面巾纸出来。止不住的眼泪可以用袖子擦,但是鼻涕怎么办?冷风吹在脸上,泪痕虽然很快就干了,却使皮肤仿佛黏住了一样,紧绷绷的,做个表情都困难。

她正在踌躇到底是不是要拿袖子擦擦鼻涕,突然背后有个男人的声音传过来:“同学,麻烦问一下,这条路是通往那个皇家园林的吗?”

“什么皇家园林?这条路肯定不是,你要是不走出学校围墙,哪条路也到不了颐和园。”她不敢回头,挂着鼻涕回头一定不会有好事发生。

“不是颐和园……听说你们学校东南有一片挺漂亮的保护建筑,原来是皇家园林的,有假山有湖……”

“那边。”她伸出左手胡乱一指,仍然不回头。

背后的男声沉寂了一会儿,笑了起来—笑声倒真是好听。“你怎么始终不回头啊,我该不是撞到无脸鬼了吧。”

江百丽忍耐得青筋直暴,还是没了底气,小心翼翼地问:“那个……你有面纸吗?”

男人走近一步,轻轻地碰了碰她的胳膊。她接过来才看到,是一条浅灰色手帕,质感极好。她猜到价钱一定不菲,虽然logo她不认识,但是好东西摸都摸得出来。

无论如何,她很绝望。

“那个……你有没有……面纸?我说面纸,一元钱一包的心相印!这个就不用了……”

你要么赶紧滚,要么给我面巾纸,我挺不住了!江百丽在心里哀号,一边颤巍巍地以一种极为扭曲的姿势,把手帕朝背后的男人递过去。

“没有。别磨蹭了,手帕送给你了。”

男人的声音带着笑意,虽然有点儿捉弄的意味,但仍是善意的。她狠了狠心,展开手帕,先装模作样地抹了抹泪痕,然后极快地擦了鼻涕,努力做到一点儿声音都没有,紧接着迅速地把手帕揣进兜里,回头朝对方讨好地一笑。

立时僵在那里。

橙色路灯下,黑色大衣包裹着的帅气男子,眉眼间有种稳重豁达的气质,正朝她绽开一脸洞悉一切、促狭又善良的笑容。

江百丽突然想起很久之前那辆把小混混儿都赶跑的黑色轿车,和那个装酷的少年。也是这样的橙色路灯,也是在她狼狈的时候,也是这样的黑色身影。她哇地哭出来,蹲在地上抱住双腿。这次,真的是无法收场。

她不是圣母也不是复仇女神。她只是普通的江百丽,普通到那个男孩子对她说“分手吧”的时候,她既没有办法淡然地掉头走开,也没有能力帅气地扬手甩一巴掌解气。想要高姿态一点儿,最终还是没出息地湿了眼眶,问他为什么。他不提陈墨涵,只说对不起,只说没有为什么。而她偏偏只执着于一个问题,为什么。

他无奈道:“你真想知道,我现在就给你编一个好了。”

连理由都不肯给一个。

那个男人蹲到她身边轻轻地拍着她的肩膀,带着无可奈何的口吻说:“不就是擦鼻涕吗?一点儿都不丢脸。”

“我被甩了,”她哽咽着说,“我也不知道到底哪个更丢脸。其实最丢脸的好像是,全世界都知道我特别爱他。”

他就这样温柔地拍着她,温柔地说:“全世界知道什么啊?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没有人愿意分神来看你。所以你也不要把自己的时间都用在看你前男友身上。”

他陪她慢慢地走着。江百丽很不好意思地把那条擦过鼻涕的手帕又掏出来用,但是这次没有回避他。

“你是谁?”她的鼻子堵了,发出的声音像感冒了一样。

“我叫顾止烨,是你们学生会今年的赞助商派出的代表,来参加今天晚上的酒会的。”

“我叫江百丽,”她高兴地说,“现在读大二,在经济学院。刚才我也在那个酒会里面啊。”

“那太好了,能不能陪我找回刚才开酒会的地方?我的车停在那儿。我觉得气氛无聊,自己出来逛的,结果迷路了,你们学校的路七拐八拐的让人糊涂。还好碰到你。”

她笑着说“没问题”。他的车停在交流中心的大楼后院。她看着他走向一辆奥迪。她分不清什么A6A8的,她只知道那是四个圈,只知道那是戈壁出现在她眼前时坐的车。该死的眼泪,手帕已经被她团得皱巴巴的了。

他打开车门的时候抬手看了一眼表,说:“你要是不想回去,反正距离新年还有差不多三小时呢,我们一起去喝一杯好不好?”

江百丽想对洛枳发誓,她当时的确是考虑了一下的—可是他笑得像个大男孩,举起双手投降一般对她说:“我不是坏人,也不是怪叔叔。”

她立刻坚定地点了点头,生怕点头点得晚人家说她矫情。

其实她去的并不是酒吧。他突然改变了主意,说酒吧太乱了不适合她,问她有没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她想了半天才说,你看哈根达斯怎么样?说完又觉得大冬天的自己怎么这么犯二,恨不得把舌头咬下来。她希望他否决,又怕他笑她。

没想到,顾止烨毫不在意地笑笑说,走吧。

走吧。

百丽很感激他的态度。戈壁总是对她冷嘲热讽的,好像她说什么都不对。所以,她觉得顾止烨说“走吧”的时候简直太淡定、太男人了。其实她也不知道应该跟他聊什么,只是在他面前她很安心,他比她大很多,早就褪去了戈壁他们那样的男孩子身上的焦躁和尖锐,懂得分辨绅士和软弱、霸气和装酷之间的区别。

“平常除了学习之外,都喜欢做什么?”

百丽努力地想了一下自己能称得上业余爱好的行为,得到的结论很沮丧:“在线看小说,BBS潜水,看韩剧,我还喜欢上天涯八卦……”

没想到,顾止烨并没有笑,反而继续津津有味地问:“喜欢看什么小说?”

百丽更窘迫,她很希望自己能喜欢上点儿什么××流派的代表作,或者××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早期作品一类的。和这样一个温文的男人面对面坐着,是应该谈论一下这种话题的吧?但是,她还是决定说实话。

“言情小说。尤其是台湾的早期小言。”

当初一直在陈墨涵面前掩藏着怕为她所不屑的那句话,终于还是光明正大地讲了出来。说了又怎样,她想,有品位没品位难道是你说了算?

她以为他会满脸迷惑地问她那是什么,没想到,他皱着眉头苦恼地长叹一口气。

“就是那种小开本的言情小说吧?封面花花绿绿的?”

她点头。

“我也觉得挺好玩的,怎么办,你会不会笑话我?一个三十一岁的大男人?”

他愁眉苦脸的样子夸张得好像演戏,却很可爱。百丽哑口无言了半天,只能轻轻地说:“其实……你喜欢看这个,是有点儿变态……”

她的坦白逗得他一笑。

“我大学时有个女朋友很喜欢这些东西。我一直怀疑这种口袋书有什么让人着迷的,看封面就觉得头疼。那时候我工作压力很大,别人听起来是家族企业,好像我是个阔少,只需要到夜店烧钱就行了—甚至连我当时的女友也这样想。其实,烦心事很多,钱再多也不是我的,而我父亲对我要求非常高,其他几个叔叔也都在争……”他停下来,喝了一口水,看向她。

“跑题了,说这些干什么?总之,我那个小女友总是傻乎乎的,捧本书窝在沙发角落,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她一点儿都不漂亮,身材也是胖胖的,但是我很喜欢她的单纯天真。只不过,久而久之,这种单纯让我觉得是在养女儿,她丝毫没有去工作或者成长起来的打算,只想靠着我这棵树。何况那时候我也没钱,连棵树都不是。我累了。

“后来分手了。她有二十几本书落在我家。我不知道是不是你说的什么台湾小言。很久之后有一天,我突然想起她—那时候我接触的女人都是……不说也罢。总之我很怀念她,所以就随便拿起一本书来看。书其实挺有意思的,没那么多钩心斗角,比现实生活夸张了许多,的确也就哄哄女孩子。不过更重要的是,我在那里看到了我那个普通又单纯的小女朋友。”

百丽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对不起,我不会安慰别人。”

“干吗要安慰我?”他笑,目光放远,整个人沉浸在回忆中。

百丽笑起来:“要是我室友在就好了,她特别毒舌,不过说话挺有道理的,虽然冷了点儿,但是是好心人。”

“你室友?”

“嗯,其实今天晚上,她是陪我去参加的酒会。我本来是去砸前男友的场子的。”

她的后半句让他笑喷了出来:“砸你们学生会的场子?好歹我也是赞助商之一啊,后来你砸了没?”

“没有。”她摇摇头。

那时候她还不知道自己竟然无心导演了一出借刀杀人,最后成功地砸了场子。

“我以前是典型的没大脑,只会三板斧——哭,闹,说分手。今天……洛枳说我终于学得聪明点儿了,但是我不喜欢这样。我觉得我变了。”

百丽咧嘴想笑,可嘴角是向下的,她及时收住。她在会场外漫无目的地晃荡了半小时,一直在告诉自己,爱情不是无私奉献吗,不是成全吗,不是只要他过得好就好吗,那她又何必这样?即使他学生会的“仕途”有她陪着往上爬,但是那段灰头土脸的日子过去了,站在顶峰一览众山小跟他并肩的不该是面黄肌瘦、姿色平庸的糟糠妻—你看你看,会场中那一对璧人,她干什么讨债一样耿耿于怀?她是不是太自私了?

可是她真的有点儿恨。她觉得已经被掏空了。她已经给了他一切,想要再白手起家,已经不可能了。

然后她就遇到了刘静—刘静怎么会放过这样一个打击她的机会?戈壁利用过刘静,江百丽在又哭又闹之后得到了戈壁的赔罪和回心转意,而暧昧过的刘静在学生会拉票结束之后就被戈壁当作弃子了。面对咄咄逼人又不冷静的刘静,江百丽有生以来第一次有了智商。她装作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成功地把火力引向了会场中的陈墨涵,但是在最后仍然轻轻地对她说:“我可跟你不一样,即使和他新女友相比,他还是更心疼我的,谁让我对他那么好?”

刘静终于怒了。江百丽没有猜错,刘静想要利用自己来打击陈墨涵,既让百丽难堪,又让陈墨涵没面子—学生会谁不认识戈壁和江百丽?戈壁还是要往上爬的,而刘静已经渐渐被边缘化,一个大二的副部长,别人不在乎她,她自然也不在乎别人,闹一场又怎样?

江百丽要的恰恰就是这样的场面。她要所有人知道戈壁辜负她,也要所有人—包括戈壁在内,都知道她江百丽曾经对戈壁全心全意,如今仍然以德报怨。她的这番行为,旁人看起来固然觉得愚不可及,但是论同情分,一定飙高。

最最重要的是,她最终的砝码是,她相信,戈壁还有良心,戈壁也不是完全不爱她。

即使不爱,她陪他走过的时光,也没有通通喂了狗。

“后来……后来留了联系方式,他送我回来的。”

“心里很爽吧。”洛枳懒洋洋地说。

“在路上捡了一个新朋友,这么投缘,我当然……”

“喂,三十一岁正是有魅力的时候,既青春又成熟,温柔多金,帅气体贴,你居然用‘新朋友’来概括,真能扯。”

“别闹了。对了,他还说下次叫上你一起吃饭呢。”

算了吧。洛枳想起晚上跟她的耳机过不去的男人,就头皮发麻。

“其实……如果他真的不错的话,我觉得你……”洛枳迟疑地开口,却落不下结尾。

上铺的百丽对洛枳的省略号良久不言,最后重重地翻了个身。

“他是个好人。可是我爱戈壁。”

洛枳语塞,第一次觉得江百丽酸不溜丢的爱情宣言让她没有嘲讽的勇气。

江百丽刚刚在水房里细心轻柔地洗干净了那张灰色的手帕,把它挂在床边的栏杆上,洗衣粉的清香悠悠传到枕边。这两个人都曾经在路灯下站着,同样的场景,并不能同样心动。世界上的确是有“非你不可”这种事情的,即使把所有的男人都拉到橙色路灯下摆同一个pose,她也只爱一个不知道好在哪儿的戈壁。

“对了,洛枳,那个盛淮南……”

百丽开口,迟迟没有听到回音,有些诧异,探出头去看向下铺。洛枳正在翻手机,屏幕的白光映照到她的脸上,毫无表情。

隔了很久,洛枳才轻轻地开口说:“睡吧。”

窗外又飘起清雪。她们都以为对方已经入睡,却在泪眼模糊的那一刻听到另一声啜泣。

序 他们问,后来呢

Dear Diary:

我曾经给Tiffany和Jake念过一个安徒生写的童话。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皇帝。传说他领地内有一只比一切都美妙的夜莺,可他竟从不知晓。一群仆从历尽千辛万苦将夜莺捉来,将传说变成现实,夜莺的歌声风靡全国。然而邻国进贡的一只机械仿制品,因为曲调流畅、易于模仿,身上又镶满了珠宝玉石,很快就取代了夜莺的地位。夜莺在大家对仿制品的膜拜和围观时,翩然而去。

我念到这里,两个孩子满脸怅然,不停地问:“就这样吗?就没了吗?后来呢?后来呢?”

后来呢?后来大家忘记了夜莺。后来仿制品发生故障,修理,又故障。后来皇帝病危,所有人都在谈论他的死期和未来的新帝,只留他一个人在病榻上,看着月光下的死神一步步走近。这时候他听见了夜莺的歌声,在窗外,一如当初般美好,流泻的旋律不是仿制品的匠气可以捕捉模仿的。死神请求夜莺继续唱下去,为此贡献了自己的王冠和镰刀,因此无法再收割皇帝的生命。

我知道两个孩子在期待什么。他们期待国王重新认识到夜莺的可贵,期待夜莺像夜晚的王者一样归来,期待短视浅薄的臣民在夜莺面前垂下头,羞愧于自己当初令明珠蒙尘。

然而,故事的后来并不总能让他们如愿。

夜莺打消了皇帝要砸碎冒牌货的念头。它说自己会在想来看看皇帝的时候,栖在黄昏的树枝上,歌唱那些美满幸福的,也歌唱那些受苦受难的。它歌唱善,也歌唱恶。它将停留在穷苦的渔夫身旁,飞向远离皇帝和皇宫的每个人身边去。

它说:“相比皇冠,我更爱您的心。”

“不过,我想请求您答应我一件事:请您不要告诉任何人,说您有一只会把什么事情都讲给您听的小鸟。只有这样,一切才会美好。”

于是夜莺飞走了。

而皇帝站起身,对那些进门查看自己死状的侍从说:“早安。”

我知道这个故事对Tiffany他们来说,远没有快意恩仇的故事好听。也许很久之后,他们长大了,当过国王,也当过夜莺,才会明白,旁观者眼中的团圆,未必是戏中人愿意承受的。

有时候最美好的故事就是无人知晓的黄昏里,树梢上婉转的低语。

那是我给他们讲的最后一个故事。他们家那时已经辞退了司机,工作结束后,我独自乘地铁回学校。在黑暗的地道里,白色的铁皮世界随着轨道摇晃,我看着冷清的车厢中仅有的几个乘客,揣摩他们那张面孔背后的故事。

也许僵硬的表情下潜藏着对一个人的思念;也许一边看报纸一边腹诽不给钱的加班;也许九死一生,终于与过去挥手道别,过上了普通人汲汲营营的生活。

我们都是一样的人。庸庸碌碌,看上去不配拥有出众的故事;被生活撮成一堆,甚至无法分辨出几许不同。

然而我们都知道自己那个独一无二的秘密。概括起来,是几句雷同的话;铺展开来,却有千差万别的纹路与质地。它像一个胎记,凝结在衣服下面,平常你不会刻意想起,却总在独自一人的私密时刻,脱衣,洗澡,低下头,忽然望见。

秘密让每个人变得不一样。

所以夜莺的歌,不必唱给殿堂。

如果有一天,轮到我来把秘密讲成故事。

我想说的故事叫作“我喜欢过一个人”。

这句话也许让很多人唏嘘。

而他们真正想听到的是,后来,我们有没有在一起。

如果我说,后来我们在一起,然后吵架,然后分开,然后又在一起,后来分别有外遇,后来因为买房子的事情互相猜忌,后来领了证,后来婆媳大战。

如果我说,后来我表白了,对方却没有理会,然后我们反目成仇,然后我们冰释前嫌,各自幸福了。

当然,我是瞎编的。我的故事里没有那么多现实到逃无可逃的后来。故事讲得好的人,总是知道在哪里结尾,裁剪冗余,留下最好的。

直至故步自封,退而结茧。

这样,我的秘密就美不胜收。它叫作暗恋,叫作青春,叫作遗憾,叫作见好就收,叫作不老的少年。

可我不是那样的人。

很多人都爱过一些自己得不到的人,又或许因为得不到才爱。

而我要的并不是美丽的遗憾。

我原来并不知道我是个这样勇敢的人。

后来呢?

后来,每个黄昏,夜莺落在窗外的树梢上。

这么多年我念念不忘的,原来竟是这些,而不是那个人。

——摘自洛枳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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