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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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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兰正在厨房里洗菜,我粘在她的腿边,一遍又一遍地央求她。

“妈——妈——。”我拖长了音调喊她:“我的裙子被哥哥弄脏了,没法儿穿去染染的生日宴了!”

“你又不是只有一条裙子。”陈兰旋了个身,我立马又贴上去。

“你不是有条粉色连衣裙也挺好看的吗?”陈兰甩了甩手上的水,将我从她脚边推开一点:“别待在这儿了,我要做饭了。”

“妈妈!”陈兰没能把我推开,我手紧紧攥着她的衣服下摆:“那条裙子是去年买的!旧了!不好看!”

陈兰:“……。”她似乎这才想起来我的这个毛病,绝对不穿前年买的衣服,死活都不穿。也不知道这个毛病是像谁。

“好好好,给你买。”陈兰终于还是妥协。

我真心想要一件东西的时候,谁都劝不动。

第二天,陈兰就带我去了永昌百货,在四楼的童装部,给我买了一条大红色的蓬蓬纱呢子裙。

导购员阿姨将镜子中的我夸的地上无天上少,简直仙女下凡。完全符合我对与自己的定位。

陈兰原本是看中了另外一套格子的套装才带着我走近这家店。

但是我一眼就相中了橱窗中的那一件纱裙,童话故事里的蓬蓬裙,我的人生中第一次拥有。

但是这种拥有,甚至没有维持超过一天,我就失去了她。

储标平时大多数时间都住在饭店里,偶尔会回家一趟。

好巧不巧,偏偏今天就回来了。

从商场里回归到家,我就提着新买的裙子急冲冲地跑回房间,将身上的粉色裙子飞速脱下扔到屋子的角落里,立马套上了象征着我身份的公主裙。

穿着裙子的我,在家里的各个角落玩遍各种角色扮演。

储盛像看着一个神经病似地看我。

而我,本公主,高昂着尊贵的头颅,像看一个乞丐似的扫了他一眼。

门锁转动声。储标就是在这个时候回家的。

“父王!”我提着裙摆几下蹦跶到储标跟前立定,还娇羞的转了个圈。

但是预想之中的赞美却并未如约而至。

储标上下扫了一遍我身上的裙子,走到餐桌旁将手里提着的白色塑料袋放下。时间忽然在他沉默的背影中凝固。

“储悦,你这穿的什么东西,赶紧给我脱了。”

此刻正好陈兰从卫生间里出来,也听到了这段对话,无奈地开口:“今天带她去永昌百货,非要买这件!”

我如遭雷劈,定在原地。

“明天带她去商场里给退了,这样穿出去给人家看见了都要笑话的。”储标看着我同陈兰说,语气中不容置疑的严肃。

“我不要,我就喜欢这件。”我咬着牙,小声抗议。

“储悦!”储标拉高了声音,他走到我身旁,伸手扯了扯我的蓬起的裙摆:“你看这颜色,这款色,这么俗气,不能穿!”

“我不要。”我依旧不服气。

储标眉间淡淡的疲倦聚拢起来,生出了几分不容抗拒的威严。

“储悦。”他沉着声叫我。

我不明白,不就只是一条裙子吗。而且还是一条我喜欢的裙子。

我没有应他。但我终于低下了头。

我妥协。因为储标眉眼之中的那抹厉色,也因为他满脸的倦意。

爸爸很辛苦,我知道。我不能惹他生气。

第二天一大早,陈兰就带着不用上学的我去百货商店将那条裙子给退了。

转而,换了那一套格子套装。

谢天谢地,昨天夸我的那个导购阿姨不在。我昨日的欢喜有多盛,今天狼狈就有多深。

我始终躲在商店的一个角落里,像是置气,其实我只是抬不起头。我连一条自己心爱的裙子都不能保护,我难过又羞愧。

回到家,我换上格子套装站在全身镜前,肿胀了一日的情绪终于决堤,我的眼泪流了满脸。

不是这样的,公主不应该是这样的。

人真正感受到失去所带来的痛苦的那一刻,是在得到一件你并不喜欢的取代品时。

我讨厌爸爸。看着镜子中泪流满面的自己,我默默地想。

那一刻,我与储标之间的亲情能量球上,清晰地盖上了一条裂纹。

这时,我想到了那个夜晚。想起了我看到的那个与众不同的世界。

“不,爸爸是爱我的。”我抹了把眼泪又低声开口。

有时候,爱需要说服。自欺欺人也很美,只要你肯足够相信。

后来的后来,储标用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着我:“储悦,你要活泼一点。”

我没说话,只是整了整身上铁灰色的西装外套扣子。

也许他早就忘记了很多年之前的那条蓬蓬裙,但是我记得。无论世事几多沧海桑田,她在我脑海中的色彩永远那么亮丽。

但她也只能存在于我的脑海中了。

最终,格子套装完胜蓬蓬裙。

我的公主,卸甲归田。

******

染染的生日宴会,我还是穿了那套格子套装。

青灰色的格子,软呢面料,上面是件短款纽扣外套,下面搭配的是过膝的长裙。

这样一套,衬着皮肤白净的我,得到了许多大人的赞美。

端庄,大气。他们说着一些我不太听得懂的词。但是从口气和表情来看,我知道他们是在夸我。

我腼腆地笑笑。

特别是在羊毛衫阿姨面前,我表现地特别的乖巧。只想让她知道我真的痛改前非,再也不会对着她的宝贝儿子胡乱下手。

整个生日宴上,皮夹克叔叔都没有出现。

我环视了一周桌上的人,没有一个我认识的。坐在我身旁的陈染之正在乖乖地叫人。

“叔叔,娘娘,舅舅,舅妈……。”

桌上除了我和染染以外,还坐着两个跟我们差不多岁数的小朋友。

饭才吃了没几口,其中一个忽然站起身,看着染染:“陈染之,听说你古诗不错,我们来比试比试?”

哦,来者不善,原来是来踢馆的。

只见陈染之慢慢放下手上的筷子,抬头看他。

”染之,快啊,跟你哥哥试试看!”一旁的大人见陈染之不说话,开始起哄。

“是啊,是啊,听你妈妈说你成绩挺好的,正好让我们开开眼界!”

一个,两个,就连陈染之身旁坐着的羊毛衫阿姨也轻声催促他。

“染染,快点。”

全世界的大人都是一个德行。

这导致我很长时间都不太清楚上学的目的。

后来我小学一年级的语文老师问我们为什么要来学校上学。在一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虚情假意中,我低声极快地回了一个词。

面子。

为了自己更是为了大人的。

但是我知道,染染不是这样的人。

但是我还知道一句话。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陈染之终于站起身。他的嘴微微嘟起一点。这是他不开心的时候无意识的表情。

我有段时间一直觉得他这个样子十分可爱,便想方设法地惹他生气。

包括用502胶水粘住他的头发这样的事,我也做了。

丧心病狂吧。

但是看着此刻的染染这副表情,我却有些心疼。

其实我也不明白什么是心疼。我只是忽然觉得没有了胃口,跟着他也一起放下了手中的筷子。

我想帮他。但我是文盲,一无是处。

不过幸好染染很争气,将对方杀了个片甲不留。

两人轮番上阵,染染还是游刃有余。

饭局结束。大人们带着斗败的两个小公鸡早早告辞。

“染染,你真厉害!”我凑在他的耳边说。

陈染之白皙的笑脸上清楚地飘上了一抹红色。

客人都走的差不多了。羊毛衫阿姨一个人在饭厅的灯下收拾餐桌。

她很厉害,以一己之力就凭空变出了那么一桌丰盛的菜。

每个菜我都尝遍,每个菜也都好吃。

我看时间也不早了,再不回家的话,估计陈兰要找上门来了。

“染染。”我叫他。

陈染之从厨房里拿了把扫帚出来,正准备劳动的模样。

“什么事?”他问,嘴角还残留着一抹奶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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