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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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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付出不能见阳光、失去味觉的代价来获得永生,好像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的事了。

众所周知,被血族初拥的人类可以变成吸血鬼。所谓初拥,指的是吸血鬼先吸人类的血,再喂那个人类喝下自己的血,仪式就完成了。这会为血族增加新的成员,也算是繁衍的一种,所以不可轻率决定,必须经过亲王批准才可进行。否则那名人类即使变成了血族,也不会得到承认与接纳,只能成为血族中的贱民。这样无论去到哪座城市,都很难混下去。

有时候,一些重病将死的人类为了活命,会打起歪主意,四处寻找血族初拥自己。正常血族基本不会搭理这种请求,毕竟,临终前的人类的血太难喝了,跟潲水差不多。血族也没有饥不择食到那个地步,他们也是有追求的。会应约的,基本都是一些一言难尽的低等血族。被他们初拥,很容易会染上难愈的疫病,非但不能延长寿命,还会提早死亡。

不过,和贝利尔在一起,这些后遗症是不可能出现的。

初拥的仪式结束后,恍若过了一个世纪,叶淼才在爱人的怀抱里缓缓苏醒。浑身的肌肉酸酸胀胀的,仿佛被捣碎重组过,乏力得很。

她半睁着眼睛,望见金色的朝阳穿过玻璃窗,照在了地毯上,将她的嘴唇和眼皮都晒得暖烘烘的……

等等,太阳?

叶淼:“……?”

傻愣愣地晒了一会儿太阳,她的脑壳倏地一嗡,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似乎一直以来都误会了什么。

——人类化身为血族后的力量和特质,几乎完全取决于初拥自己的血族的力量,作为人类时的身体素质的影响力反而很微不足道。

譬如,被日行者初拥的人类,因为是依靠二分之一的血族血统来异变的,血液浓度不足,故而,他们只能继承血族最基本的特质——永生,却不会比人类时期强悍太多,也无法获得纯血的血族那过人的五感、速度、力气。

初拥只有一次机会,一锤定音。那么,自然是找一个地位高、力量强的纯血统血族来初拥自己才划算,才不至于浪费这个机会。故而,日行者初拥人类的情况很罕见。也因此,很少有人知道,“不怕阳光”这样的特性也是可以通过初拥来传递的——只是不一定成功,也会有失败的概率。

普通的日行者都有遗传概率,半神血统的贝利尔就不遑多让。失败率在他这儿可以忽略不算。所以,叶淼即使化成了吸血鬼,也不会畏惧阳光、不会丧失味觉。没有付出什么代价,就获得了永恒的寿命。

叶淼:“……”

这惊喜简直可以媲美中大奖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有种自己被摆了一道的感觉……好想咬贝利尔一口啊,有这种好事为什么不早点告诉她!

面对她的瞪视,贝利尔吻了吻她的额头和嘴唇,表情很是无辜:“我不是故意瞒你的,好吧,我承认,我喜欢看你为了我努力克服一切的样子。但主要是因为有可能无法继承。万一提前说了又没成功,你一定会很失望的。你看现在,不提前告诉你,然后突然收到惊喜的感觉是不是很好?”

暂时周身酸软、有气无力的叶淼毫无杀伤力地说:“……你给我等着。”

贝利尔笑得非常欠揍:“好呀,我等着。”

……

岁月宛如指间的流沙,转瞬即逝。

对傲立在轮回之外的血族而言,人间百年沧桑变幻,不过是一眨眼的事。

20xx年冬天,中国r城。

夜幕降临,喧嚣的城市披上了一层朦胧神秘的暗纱。r城东区坐拥着最繁华的商业街和四座大型购物广场,附近还有好几所学校。到了夜里九、十点钟,这一带仍是明亮如昼,人流如梭。

而在仅隔了数百米远,广场的灯光照不到的地方,又是另一番风景。

夜店一条街灯红酒绿,音乐吵杂,霓虹灯的光芒一闪一闪,映照在了肮脏的下水道积水上。某家夜店后门的窄巷口前,一个流里流气、贼眉鼠眼、鬓角染了一撮绿毛的男人正倚在墙上,一边吞云吐雾,一边用放肆的目光打量街上的人。

此人是常年混迹于夜店一条街的小混混,只要有钱收,就没什么偷鸡摸狗的事儿是他不敢干的。一个小时前,他在夜店后门抽烟时,碰到了一个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男人——似乎是夜店里的客人。对方塞了一叠钞票给他,让他出去弄一个年轻的女孩过来。

的确有这种爱找刺激的客人,有现成的妞不去搭讪,偏要造孽,去染指那些单纯的学生,美名其曰“尝鲜”。在黑市里流通的“听话水”,便是因此产生的东西。

绿毛这人向来没啥道德观念。虽说那客人包得密不透风,不知道是猫是狗,可是他出手那么大方,绿毛又岂有和钱过不去的道理。

夜晚十点钟,一个戴着细框眼镜的女孩背着书包走近了巷子,看身上的校服,估计是附近的一所重点中学的学生下晚自习,想绕近路回家。

女孩塞着耳机兀自走路,轻快的音乐声掩盖了逐步靠近的危险。突然,黑暗中伸出了一只手,粗鲁地捂住了她的嘴巴,飞快将她拖进了狭窄的巷子里。全程不到五秒钟,压根儿没人察觉到这个监控死角里正有罪恶在上演。

巷子里堆满了装修的杂物,有点难走。女孩惊骇地尖叫,疯狂挣扎,头却在这时被重重一打,晕了。

绿毛咧开了一个得逞的笑容,将她扛到了后门的一个大箱子上。女孩头靠着墙,一动不动。

绿毛抹了把汗,正准备回夜店里把那客人喊出来“收货”,便听见了后方的黑暗处传来了一个嘶哑的声音:“搞定了?”

绿毛被这冷不丁响起的声音吓了一跳,回头看到是那客人,才松了口气,心里嘀咕这人走路怎么没有声音:“喏,这个。”

一抹瘦削的影子从围墙处矮了下去。那人宛如黑夜里的一抹幽灵,缓慢飘近。

他比绿毛还高一个头,很像外国大汉的身高。在他逼近时,不知为何,绿毛打了个颤,感受到了一丝让人不太舒服的气息,皮肤起了一片鸡皮疙瘩——就像动物看见了可怕的天敌时的反应。

他不敢调侃什么,揣着口袋里的钱,溜之大吉了。

绿毛走后,巷子空了下来。这蒙面人抬起手,缓缓摘下了自己的口罩和帽子,露出了一张惊悚得可以直接去拍恐怖电影的脸庞。

惨白得过分的肤色,右侧颧骨下的脸颊仿佛被什么厉害的武器打伤过,大半块肉已经消失,能看见里面白森森的骨头,眼皮有烧焦的痕迹,暴突的眼珠在眼眶里转动,摇摇欲坠。

若是绿毛走晚一步,恐怕自诩胆大的他也会被活活吓晕过去。

没有人类可以在重伤至此的情况下还四处走动。这个蒙面人也根本不是什么“找刺激”的客人,而是一个因为犯了杀人罪而被追杀的吸血鬼。侥幸逃脱后,他逃进了中国,如过街老鼠一样在r市东躲西藏。

若是脱掉他的衣服,就会发现除了脸部,这家伙的身体上也有几个很深的血洞。这些被特殊武器弄出来的伤口让他越来越虚弱,必须通过大量吸食血液才能迅速愈合。在各年龄层的猎物中,年轻女孩的血液是最有用的。可他现在的模样不适合出去找猎物,而且中国的电子监控遍及各处,他很容易会暴露在猎人的视线里。这就是他让绿毛代为寻找猎物的原因。

无辜的女孩仍旧不省人事,未曾猜到自己马上就要变成一具干尸。吸血鬼贪婪地捧住了她的头,咧开腥臭的大嘴,发黄的獠牙延伸至最长,面部裸露的肌肉在颤抖。就在准备下嘴的时刻,暗巷的尽头忽然传来了一声冷冷的呵斥:“放开她!”

吸血鬼眯起眼睛,转头看过去,只见巷口前站着一个二十出头,面容清丽的东方女孩。

几乎是瞬间,吸血鬼便意识到了她身上不同寻常的奇特气息。

这个女孩似乎不是人类,而是他的同族——且是高阶了不知道多少倍的血族。

血族内部有根深蒂固的等级制度,低级者会不自觉服从、敬畏高等血族。而且高等血族本身力量强大,普通血族难以和他们抗衡。吸血鬼的心里闪过一丝惧意,蓦地扔下了手里的累赘,往巷子的另一边的出口掠去。

说那迟那时快,那边的东方女孩扬手一甩,竟抽出了一条银亮的鞭子,以非人的鬼魅速度朝他奔来,转瞬就来到了跟前,鞭子凌空一甩,啪地打中了他的后背。

夜空中迸发出了璀璨的电光,吸血鬼尖利地哀嚎了一声,瞬间就被鞭子卷住了身体,挣脱不了了。

这个女孩,不用多说,便是叶淼了。

中国境内不可携枪,否则,很多地方的安检都无法通过。好在,随着时代发展,对付吸血鬼的武器已经越来越多样化了。她手上的这条施加了魔法的淬银的鞭子就是其中之一。

另一边厢,走远了的绿毛并不知道巷子里发生的事。他一边美滋滋地低头数钱,一边往前走。快十一点钟,在远离商业区的大街上,已经没什么行人了。经过一处偏僻的转角,绿毛余光忽然看见前方的小公园里,一个秋千架下,孤零零地坐着一个小男孩。

绿毛男躲在远处观察了一会儿,确认这孩子没有家长在身边,而这四周又是出了名的监控死角,便露出了一个猥琐的笑容。

这肥羊要来,真是挡也挡不住。绿毛想起自己认识一个道上的哥们,特别喜欢玩儿这种小男孩。若是把这小孩转手介绍给他,就又能赚一笔钱了。

绿毛把钞票往口袋里一塞,笑嘻嘻地走了过去搭讪道:“小朋友,怎么一个人在这里玩呀,你妈妈呢?”

男孩一顿,慢慢地抬起了下颌,露出一双又圆又大的眼珠,稚气道:“我迷路了。”

不知道是不是光线问题,他的眼珠,似乎不是纯粹的黑,隐隐流动着玛瑙的暗红光辉,轮廓带着混血儿独有的精致和深邃,比小姑娘还漂亮。

绿毛竟被惊艳了一把。哎哟,这小孩长得可真好看。他搓了搓手,嘿嘿笑了起来:“这么可怜啊,不如哥哥带你去找警察叔叔吧。”

男孩从秋千上跳了下来,点点头:“好,谢谢叔叔。”

绿毛心想,这孩子戒心居然这么低,这么容易就能骗走……他的家长敢放他大半夜的一个人在外面玩,心也太大了。

“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啊?”

“ellen(埃伦)。”

“哦。”绿毛心想什么破英文名,牵住孩子的手,拐入了一条路灯全灭了的街里。

为了减轻孩子的戒心,绿毛佯作关心,笑嘻嘻道:“这段路很黑呀,你可要小心点看路,别摔着咯。”

“叔叔,那我可以这样看路吗?”

绿毛疑惑地回头,冷不丁地,就看见了一双黑漆漆的眼眶。

本该待在里面的两颗眼球,此刻正躺在了孩子摊开的手心中。恐怖程度直逼电影里的怨灵孩子!

绿毛:“……”

孩子冲他天真地笑了起来。这画面本该很养眼,可他淌血的眼眶却同时在直勾勾地“看”着绿毛,两颗惨白的眼球在他掌心转啊转啊,可以说是很有节奏了。

“……鬼啊!!!”

夜空中爆出了一阵杀猪般的惨叫声,绿毛男差点儿咬到舌头,屁滚尿滚地撒腿狂奔。

这见鬼的大街竟然一个人也没有!在慌不择路中,他冲进了一条长巷。才跌跌撞撞地冲出了巷口,他便被一袋被人乱扔的垃圾绊了一下,膝盖发软,往前趴倒。

余光看见眼前多出了一双腿。绿毛惊恐地“噫”了一声,沿着这双长得过分的腿往上看。只见一名穿着长大衣的黑发男子正在低头看他。

黯淡的月光轻抚着他的深邃的轮廓,红眸微微眯着,非常美丽,却也非常邪恶。若在背后加一双漆黑的羽翼,简直可以去万圣节派对上饰演地狱使者。

绿毛先是被他惊艳的外表和暗黑的气势震得哑口无言。反应过来后,他看了一眼地面,确定这男子脚边有影子,自己没撞到鬼了,立马用狗屁不通的英语嚎叫着向外国友人求救:“妈的,终于遇到人了,快去报警啊!我见到鬼了啊啊啊!”

紧接着,他就听见这天神一样的男人开口道:“什么鬼?”

这外国友人居然会说中文,发音还如此地标准,绿毛呆滞了一瞬,立即坐了起来,手舞足蹈地形容道:“一个小孩子鬼!他把自己的眼球抠出来了,妈的,只剩下两个黑眶眶,差点吓死我了!”

“啊,听起来真的好可怕。”贝利尔微微一笑,紧接着两颗獠牙便突然伸长了:“和我比怎么样?”

绿毛:“……”

万万没想到自己才从“小鬼”嘴边逃,就又遇到了另一种鬼——吸血鬼。绿毛两眼一翻,口吐白沫,直挺挺地吓晕在地了。

那边厢,叶淼将捆得死死的吸血鬼抡在了墙角。这家伙的身材比她魁梧得多了,可在她的手里,却好像成了一个没有重量的塑胶人,在她压倒性的力量下全无反抗之力。

这是因为,在成为血族后,她身体各方面的素质成倍增长,别说是扛起几个人了,徒手碎钢铁也不是难事。大部分血族都只能成为她的手下败将。

更何况,这么多年来,她与克里斯蒂安家族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可以从他们那边获得最新的武器。这条捆着吸血鬼的鞭子,便是克里斯蒂安家族最近几年研制出来的武器。

说也是有趣,在变成血族后,叶淼的容颜一直没有变老。曾经只到她胸口那么高的弟弟查尔斯长大成人、结婚生子、继任家主,再到满脸皱纹、身材佝偻的数十年里,她还是年轻美丽一如当初,让查尔斯常常感叹种族差异的神奇。

两百多年过去,查尔斯的血脉已经延续了几代。克里斯蒂安家族经历了这几代变迁,观念已经改变了很多,至少不会再把与吸血鬼结合的族人当做洪水猛兽来看待了,偶尔还会与血族展开合作。

而与密党亲王结为夫妻、成为了血族却又游走在世界各地,作为自由吸血鬼猎人锄奸扶弱的叶淼,俨然成为了家族的传奇人物。偶尔回到b国的老宅里做客,还会受到小辈们地热烈欢迎,可以说是今时不同往日了。

至于血族那边,在步入新世纪后,他们也在进步。以前贝利尔作为密党亲王,对领地负有责任,不能离开b国太久。现在网络通信技术那么发达,不管去到多远的地方,只要一通电话、一条信息就能传递消息,无形中也解开了贝利尔的枷锁,同时开启了血族许多元老级人物环球旅行的热潮。

这回,他们一家三口来到了她母亲的故土——中国。这不是他们第一次踏足中国了,上一次是在三十年前。每一次来到这儿,叶淼都为这里的日新月异而感到惊喜和自豪。

才刚在r市下榻,他们就收到了消息,说这边混入了一个杀人如麻、十分危险的吸血鬼。r市的血族与吸血鬼猎人正在同时追捕他。

今天晚上,他们一家三口正准备出去看电影,路上嗅到了一丝不寻常的气息,才会中途改道,先赶来救人。

如今电影已经快开场了,估计是赶不上了。但能救回一个无辜的人,叶淼觉得很值得。

昏迷的高中生还没醒来,她也不好扔下人到处乱走。在原地等了一会儿,便见到巷口出现了一抹颀长的剪影。

贝利尔牵着一个小男孩从远走近,弹了个响指,飘在半空的绿毛啪嗒一声,掉了下来。

叶淼疑惑道:“他怎么了?晕了吗?”

埃伦松开了贝利尔的手,蹦蹦跳跳地跑到了叶淼身边献宝:“不是,妈妈,他被我和爸爸吓晕啦!”

叶淼:“……”

贝利尔以拳抵唇,闷笑了几声:“来,埃伦,告诉妈妈你是怎么做到的。”

埃伦骄傲地说:“我让他看我的眼珠子魔法,本来还有一个抛眼珠的环节,可他一点儿也不经吓,看到一半就跑掉了。”

言语中还带了一丝不够尽兴的遗憾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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