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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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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新媳妇又不是坏分子,怕没这么容易?”

“那又怎么样,咱们乡里有几个是坏分子?不都是门当户对的贫下农,打老婆的还少了吗?打断几根棍子也不是稀罕事儿,也没见谁被抓进去是为着打老婆的。这年月,不打老婆的男人还叫男人吗?”

王春枝楞了一愣。

虽然听着很刺耳,可她不得不承认,这两个女人说的是实话。

大伯和四叔都打老婆,村子里女人挨打的惨叫天天都有,很少断过。

所为着的事情也不过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糊糊咸了淡了,茶烫了冷了,碗破了碟子碎了……向来做媳妇的只有挨打的份儿,不能还手,还手的话只会挨打得更狠。

男人们都是下苦力讨生活的,脾气自然很差,对着外面的人不敢抖狠,回到家里便只有把气撒在老婆身上。感情再好也是这样,打完了一起吃饭睡觉,下次再接着打。大家都这样。

可是,这样便是对的么?

王春枝咬住了嘴唇,眼里泛起些倔强的神色——将来的丈夫想打她?她咽不下这口气!

这个时候,王春枝恍恍惚惚想起了程冬至对她说的那些话,心里竟然开始产生了些异样的幻想。

要是找个文文静静的城里男人,或许不会像村子里那些男人那样子?

今天吃饭的时候听高爱国二姨说过,高爱国他爸就是一辈子没和高爱国他妈红过脸,更别说动手打人了,这么多年的老夫老妻,平常说句话都温柔得泛酸气。

其他城里人家也是这样的吗?

王春枝忽然回过神来,笑着轻轻给了自己一巴掌,把自己打醒。

冬枝儿年纪小不懂事,她怎么也跟着瞎想啦?

下了牛车后,王春枝把篮子藏得紧紧的,飞快地进了太婆家里。

“姐你回来啦!这篮子里的是啥?”程冬至第一个迎了上去。

“高家给的,我也不知道,一起看看。”

两人一起把篮子搬到炕上,解开了系得严严实实的布花结后,顿时被里面的东西花了眼。

两只鸡架子,一把灰麦面,一罐子腌的韭菜花和一包糖!

鸡架子是去了皮肉的整鸡骨,一向是卖的非常好的“俏玩意”,去得晚点儿基本拿不到。

为什么?因为这鸡架子骨上有肉,烤着啃起来过瘾,熬汤和整鸡一样香,价格却是比整鸡便宜了不知道多少!

现在哪里看得到这东西,肉门面那边内部消化恐怕都不够,也亏了高家的那两位姨怎么弄到手的。

“怎么这么老些东西呀!这叫我怎么好意思……”王春枝有些局促。

她带过去的那些老米和蛋,不知道能抵这些不?她还吃了人家一顿饭呢!

倒是程冬至提醒了她:“姐,咱们不是有好些布票吗?他们家里不愁吃肯定爱打扮,布票怕是不够,要不下次送去?”

王春枝拍了拍脑袋:“对!你咋就这么灵醒呢?”

布票是他们手中最无用的东西,买了不敢做,做了也不敢穿出来,还不如穿得旧旧的把好东西偷偷吃到肚子里。

想清楚还人情的方法后,王春枝心里担子也下去不少,开始兴致勃勃地琢磨着怎么收拾鸡架子了。三人商量了一下,决定物尽其用熬成架子汤。

鸡架子放在锅里慢慢地熬煮,能熬出一大锅非常香的白色汤汁来。这汤汁遇着冷凝固成白膏,收在瓦罐里,撒点盐就可以放很久。现在是冷天存得住东西,那膏里有鸡油味儿,做糊糊米饭的时候浇一勺下去可就香的不得了,做饼子的时候揉一点在里面也香。

王春枝和太婆都舍不得吃那鸡架子膏,全都让着程冬至吃。

每天早上,王春枝都会挖一块膏出来烧开汤,下一碗面,程冬至在那里吸面条,两人都慈爱地看着她,比自己吃了还香,她们还是吃杂合面糊糊与饼子。

程冬至没想吃独食,然而问起来只说是不爱吃这个,她也只好无奈了。

等以后家里鸡多了,大姐和太婆就不会舍不得了?她想。

程冬至吃了十一碗面后,周屯的那位姑娘坐着借来的自行车,由她大哥载着,其他兄弟们护送着,羞涩地来到了断尾村。

也是这个时候,程冬至才知道自己这位大堂嫂的名字是周杏儿。

王老太把周杏儿骂得很不堪,的确,周杏儿是有一个尖尖的下巴,一双略肿的眼睛,可看起来并不难看。

单独看她的五官都不好,凑在一起却有一种异样的和谐感,看着很顺眼。

尤其是她笑起来的样子,非常地娇憨机灵,叫人下意识想要爱怜。难怪大蛋儿这种急色之人会对她动那种肮脏的心思,的确是非常有魅力。

周招娣第一次做婆婆,乐得合不拢嘴,并没有过多的为难她,进门的事情相当顺利。

然而,敬茶的时候出了点小问题。

周杏儿捧了茶,才要敬给王老头和王老太,忽然从旁边伸出一只脚,把她重重地绊倒在了地上……

第24章

得亏王家并没有豪气到把地面也糊上水泥, 本就是稀软的土面儿, 屋子里人多更是踩成了泞。

故而周杏儿虽然摔了个狗吃屎, 手中的搪瓷茶杯也滚出了好几圈泼了一地的水,可人和杯子都没啥大事, 就是粘上了些泥巴有些狼狈。

原本热闹的堂屋顿时冷了场,安静得落针可闻。

绊周杏儿的是王雪花,此时正一脸得意和挑衅地瞅着新娘子。

断尾村有这么一个习俗, 叫“绊新娘”,以前的人家经常会使用这么一着:通常由家中最受宠的老姑或小姑来完成, 意为给个下马威, 告诉新娘子这个家里最不能惹的女人是谁, 顺便观察新娘子的反应和心性儿。

这个习俗非常不尊重新娘子,现在大报上讲究婚恋自由男女平等,虽然实行得还不甚彻底,但新娘子的地位也在逐渐地上来了, 现在基本没什么人会这样做。

跟这个习俗相对的还有断尾村的另一个习俗——娘家人吃返席。由于见不得自家姑娘出去的伤心场面, 娘家人送嫁后就会离开,由夫家另外送一份席面过去让娘家人的亲戚开吃。周杏儿的娘家人都回去了, 这也是王雪花敢出脚的原因。

王老太愣眼了,王雪花这么做没有事先和她通知,她也和众人一样吓了一跳。

“雪花, 你做啥呢?”

王老太轻轻地训斥了一句, 责备意味并不重。

不仅仅是因为不喜周杏儿, 同样也是为了王雪花考虑。“绊新娘”的人要是受到了当家人的严厉斥责, 那比摔倒了的新娘更没面子,以后出嫁了也抬不起头来。

这不是王雪花第一次这么干了,她很久以前跟着王老太去喝喜酒,初次了解到这个规矩后,兴奋得各种想法子绊自己的嫂子们。除了刘金玲不但没被绊倒还狠狠地反踩了她一脚以外,另外两个嫂子都吃过这个闷亏,摔得头发都乱了却又不能发作,她还不过是个小娃儿呢,知道个啥!

那几次都是在家里绊不过瘾,好不容易有了在大庭广众下正式耍老姑威风的场合,她怎么会错过了呢?

所以,她绊倒周杏儿后并没有任何愧疚和做错事的感觉,反而理所当然,理直气壮。

这个女人不过是个勾引她侄子的大破鞋,希图她家里过得好巴上来的,她是家里的心肝肝,绊她一脚咋了?

岂料,周杏儿并不是一个好惹的角色。

她爬起来后冷静地拍了拍身上,整理了一下发髻,微微斜眼瞅着王雪花:“你绊我干啥?”

王雪花非常讨厌她这种大胆而放肆的眼神,虎着脸道:“站久了腿酸,就展了一下子,你自己眼瞎撞上来怪谁?”

周杏儿把王雪花打量了几眼,点点头:“有病就去卫生所看看,我听我娘说腿脚不行的女子腰间没力,以后生不出娃,这可是个糟心毛病哩!不赶紧治好,以后谁家敢娶你?还不得绝了人家的后!”

“你放啥胡屁呢?”王雪花急了,想要上去和周杏儿揪打,却被王有义夫妇拼死拉开了,捂着嘴拖到了堂屋外头去了。这可是他们家的媳妇,不帮她帮这个混账老姑不成吗?今天是大喜的日子,可不能闹起来!

王老太脸色变了又变,终究是没敢说什么,只是恶狠狠板着脸。

这周杏儿一看就是个不好降服的,要是在大庭广众下说出什么不中听的,那可就麻烦了。

等着,以后长着的是日子哩!

敬过茶后便是对着墙上的画像鞠躬,然后由社里的干部读一些共同努力搞生产的过场词,大家一起鼓鼓掌,做主人家的客气几句总结一下,便可以入席吃“婚宴”了。

所谓的“婚宴”实在是寒酸得可以,每人面前一碗白开水代酒,一大盆可以照见人脸的糊糊,一盘子咸菜,一碟干炒黄豆,就这些还是王老太忍痛拿出来的。

周铜牙可是放话了——你要是敢啥席面都不摆,咱们这亲家也别结了,结仇!

年景特殊,坐席的人没有嫌弃,反而连连说着太丰盛了。东西虽少,大家的礼数却都还在,挺直了背脊你让我我让你,哪怕桌上不过是这几样东西。

是啊,这也亏是王卫国家里,其他人家结婚都是喝点白开水意思意思,哪有开席的?

现在宣传讲文明,不兴闹洞房,新人一般都是随大家入座吃饭,而周杏儿并没有吃席,而是借口不舒服躲房里去了。

新房是这次赶着新造出来的一间,还有着淡淡的泥土腥味儿,却收拾得很干净。周杏儿用力地关上了门,好几个人都往那边看了一眼。

大蛋儿依旧在席上没心没肺地傻乐呵,还是王有义骂了他一句:“装啥没事儿人呢,还不去看看你媳妇怎么样了?”

大蛋儿走到房里,还没来得及张口问是怎么回事,就挨了周杏儿火辣辣的一耳光!

大蛋儿被这一巴掌打懵了:“你……你干啥打我?”

话还没说完,周杏儿又扇了他一耳光!

大蛋儿急眼了,想要动手揍周杏儿,却被她左右开弓啪啪啪连着抽了七.八个巴掌,头晕目转地跌坐在了地上!

“没胆子的怂鳖孙!自己老婆被人绊跟头,你和死了一样!你不会上去把那个小x子的鬓毛揪下来?”周杏儿两眼通红,气汹汹地骂道。

大蛋儿似乎是被她这些巴掌给扇镇住了,结结巴巴道:“老姑是……是奶的心头宝……我们……谁也不敢得罪……”

“呸!没用的东西!以后要是指望你这个脓包,吃屎都赶不上热的!”周杏儿打得发热,猛地把外面的棉袄脱了,一只脚踩在炕上,歪着头似笑非笑:“你好好听我话,我保你以后不吃亏,吃饱喝好,你听不听?”

大蛋儿被周杏儿这一刚一柔的手段笼络住了,再加上此时她娇媚泼辣的神情,更是酥软了半边身子,无论她说什么都只有一个好字。

夜里的时候,王春枝对程冬至说:“这个周杏儿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以后你离她远着点。”

“为啥?”程冬至也有点感觉到周杏儿不是善茬,但不是很确定。

“今儿大蛋儿从房里出来的时候,脸肿得像头猪,还笑得迷瞪瞪的,肯定被‘立规矩’了。这种女人不好惹,不过只要她不来招咱们,哪怕她把王家的顶子也给掀了呢!要是敢对咱们起心思,哼!”

程冬至连忙拍大姐马屁:“她再怎么厉害在大姐面前也不顶事,还是大姐最厉害。”

王春枝斜了程冬至一眼,咬断手中衣服的线头,抖了抖:“来!穿试试看!”

由于王春枝很勤快,屋子里炕从来不缺柴烧,空气烘得热热的,程冬至毫无困难地脱了外面的旧夹衫,露出了里面有些破的小衣。

之前给高家送布票的时候,高家那两位姨死活要塞给王春枝一些老棉布和棉花,说是乡下亲戚送来的不值钱,王春枝想起自己妹儿的冬衣有些不耐穿了,便收下了。

棉花她给絮在了程冬至的袄子里头,老棉布则用来做了小衣,贴肉穿的,有点类似秋衣。

老棉布看起来不太好看,其实很亲肤,尤其是洗过几次后穿在身上,那布料仿佛能呼吸一样舒适。

“真舒服!刚刚好。”程冬至动了动胳膊腿儿,发觉尺寸正好合适,顿时对王春枝佩服得五体投地:“姐你怎么这么厉害,还有你不会的东西吗?”

“有,怎么没有?多着呢。还有,你又不是个小子,怎么就这么废鞋?才给你做的又开嘴儿了。”王春枝把程冬至换下来的小衣揉了揉放进筐子里,预备洗一洗后拿来纳新鞋底子。

程冬至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她这不是怕吃得太好胖了引人注意吗?所以一有空闲就漫山遍野里野,运动量大了,鞋子自然也不禁穿了。

就在姐妹俩说笑的时候,忽然门响了。

“谁啊?”王春枝警觉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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